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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严重扰乱网络传播秩序,今日头条旗下东方IC再遭网信办约谈

2019-12-11 09:58:03  阅读:286343

  12月10日消息,针对今日头条旗下的IC photo网站(以下简称“东方IC”)违规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违规与境外企业开展涉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合作等问题,国家网信办指导上海网信办约谈东方IC网站负责人,责令该网站立即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彻底整改。即日起网站暂停服务。

  网信办负责人指出,东方IC违反国家互联网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要求,在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情况下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在未经安全评估情况下与境外企业开展涉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合作,严重扰乱了网络传播秩序。

  东方IC作为一家多元化视觉资源提供商和图片技术服务商,成立于2000年。2016年8月,今日头条宣布战略投资国内图片库东方IC,目前占股95%,具有绝对控制权。投资完成后,东方IC仍将继续保持独立运作。

  此次由于严重扰乱网络传播秩序被网信办约谈,对于东方IC来说并不是“头一遭”。作为国内图片版权机构,东方IC早前就曾爆出多起图片纠纷,有不少用户及企业都曾被它的“勒索”式商业模式所折磨。

  今年7月,东方IC向《潇湘晨报》发来一份“版权预警函”,律师函警告称,《潇湘晨报》的一篇新闻涉嫌图片侵权。经《潇湘晨报》核实发现,东方IC律师函中提到的涉嫌侵权的照片,其实是《潇湘晨报》转发《贵州都市报》的文章和图片,并且在文中有明确标注图片来源。经《贵州都市报》证实,《潇湘晨报》转载前明确获得了《贵州都市报》的授权,且他们从未向东方IC进行图片授权。

  然而后续东方IC方面给出的答复却让人啼笑皆非,东方IC一名唐姓工作人员称,只有他们有这张照片的版权,并在随后提出两种解决方案,一种是赔偿2000元,一种是让商务部门联系合作。这种从律师函警告到赔偿,再到商务合作一条龙的模式,实际上就是利用法律漏洞来寻求不当得利,把所谓的“法务”变成了“销售”,拿法律当作勒索敲诈的筹码,进行维权式营销,令人三观尽毁。

  以上的事件并不是个例,据裁判文书不完全统计,2017年至2019年4月,东方IC涉及的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达到了1130件。其中,东方IC作为原告,未达成和解的案件超过220件。

  今年4月10日,人类首张黑洞照片公布时,就曾爆发了轰动一时的“视觉中国事件”。可能大众当时的关注点都被视觉中国所吸引,忘记了其他同类型的网站。其实据媒体报道,上海市版权局也在当时约谈了包括东方IC在内的5家知名图片类互联网企业,要求企业加强自查自纠,全面深入查找问题并及时作出整改,下架涉嫌问题图片足足有50000多张。

  对于这种破坏市场环境的行为,国家版权局曾发文称:“各图片公司要健全版权管理机制,规范版权运营,合法合理维权,不得滥用权利。国家版权局将把图片版权保护纳入即将开展的‘剑网2019’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图片市场版权秩序。”央视也就该事件评论:保护知识产权,是社会共识;视觉中国把法务做成销售,是“恶劣的勾当”和“行业毒瘤”;严惩视觉中国很有必要,严防下一个视觉中国更有必要;健康良性的版权市场,必然是不给 “视觉中国们”生存机会的市场。

  作为一家专业的图片网站,理应拥有最起码的底线意识,不可为了一己私利做出逾越行业底线、破坏市场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而另一方面,作为拥有东方IC绝对控制权的字节跳动也应肩负起自身的责任。

  字节跳动旗下以今日头条为代表的“头条系”App,此前就曾多次因为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而受到执法部门的监管与处罚。如果旗下公司又频频曝出维权式营销等恶劣行径,实在是让人无法接受。作为国内体量排名靠前的互联网企业,字节跳动如果对此类问题仍旧采取默认的态度,必将迎来更加严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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